时间:09-16人气:30作者:百象圖
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,业主收到交房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房的,物业费仍需从开发商通知的交房之日起计算。实际案例显示,某业主因房屋质量问题拒收房1年,法院判决其支付了这期间的物业费。物业公司提供了公共区域保洁、安保等服务,业主享受了这些便利就应付费。北京某小区业主拒收房2年,最终被法院判赔物业费5万元。物业费是业主对公共服务的义务,与个人房屋使用状态无关。
开发商逾期交房导致业主无法收房的,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承担。上海某项目延期交房8个月,法院判决这期间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支付。广州某楼盘因手续不全延迟交房1年,开发商被要求承担全部前期物业费。物业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房时间和责任划分,业主可凭此向开发商追偿。实际操作中,业主应保留开发商延期交房证据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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