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9-16人气:20作者:醉卧江山
地下室在建筑结构中明确属于主体部分。建筑主体包括地上和地下所有主要使用空间,地下室作为完整楼层,承载居住、储藏等功能,墙体、楼板等结构均按主体设计标准施工。施工时,地下室与首层同步浇筑混凝土,钢筋配置密度高,防水处理严格,完全符合主体工程规范。地下室空间计入总建筑面积,产权登记明确标注为独立使用区域。
地下室结构同时具备基础功能特性。地下室底板直接接触地基土壤,承受上部荷载传递,地基处理与基础施工同步完成。地下室墙体需抵抗侧向土压力,设计时考虑抗浮、防渗等基础要素。地下室施工顺序先于地上部分,基坑开挖、地基处理等工序属于基础工程范畴,防水层铺设、防潮处理等技术措施与基础工程要求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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