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9-16人气:20作者:白日梦
学校收到捐赠款一般不需要上缴财政。根据《公益事业捐赠法》,捐赠财产应当专款专用,学校作为受赠人有权按照捐赠协议管理和使用资金。实际操作中,许多学校将捐赠款用于改善教学设施、资助贫困学生或奖励优秀教师。例如,某大学收到校友捐赠的500万元建设科技楼,某中学用社会捐赠的30万元更新图书馆设备,这些资金都直接用于教育目的,无需上交财政。
捐赠款的管理遵循"谁捐赠、谁受益"原则。教育部门要求学校设立专项账户,单独核算捐赠资金,确保透明使用。审计部门定期检查资金流向,防止挪用。如某职业院校收到企业捐赠的200万元实训设备,全部用于学生技能培训;某小学接受社区捐赠的10万元体育器材,丰富了校园体育活动。这些案例显示,捐赠款直接服务于教育发展,不纳入财政上缴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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