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9-16人气:15作者:红衣似血
澳门出关化妆品每人限带总值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自用物品。单件化妆品价值不超过2000元,数量合理范围内一般不受限制。常见情况是携带3-5瓶护肤品或彩妆,每瓶容量不超过500毫升。香水携带量通常不超过500毫升,价值不超过1000元。海关对明显超出个人使用范围的化妆品会进行征税,税率为50%。
海关对化妆品的包装和完整性有要求,开封或使用过的化妆品需申报。携带未拆封的化妆品数量较多时,建议保留购物凭证以证明自用。旅行团成员携带相同品牌化妆品超过10件,很可能被认定为商业用途。携带限量版或高端化妆品时,单件价值超过3000元需特别留意,这类物品需缴纳20%的行邮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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