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9-18人气:15作者:柠夏初开
委托代缴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。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,单位必须为职工开设账户并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,个人账户由单位统一管理。代缴机构通过虚构劳动关系帮助个人缴存公积金,违反了条例中关于缴存主体和劳动关系真实性的规定。这种操作不仅扰乱公积金管理秩序,还涉及伪造用工材料等法律风险,多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明确将代缴行为列为重点打击对象。
代缴公积金行为面临多重法律后果。个人账户可能被冻结,已缴存的公积金无法提取使用。代缴机构会被处以罚款,情节严重者将承担刑事责任。一些城市将代缴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,影响贷款、就业等事项。正规企业也不会接受存在代缴记录的求职者,职业发展因此受限。公积金制度设计初衷是保障职工住房权益,代缴行为违背了这一根本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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