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9-17人气:22作者:极限无年限
在东莞工作但购买深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。根据中国社会保险法规定,社保缴纳必须在工作地进行,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,应在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参保。深圳社保局明确要求参保人需在深圳有稳定工作,东莞企业为员工购买深圳社保属于规避责任行为,违反了社保属地管理原则。这种行为一旦被查实,企业将面临罚款,员工权益也得不到保障。
两地社保系统独立运行,数据不互通。东莞企业为员工缴纳深圳社保会导致参保记录混乱,影响未来医疗报销、养老金计算等权益。2022年广东社保稽查行动中,多家跨区域违规参保企业被查处,追缴社保费用超过千万元。员工应要求企业在东莞参保,确保社保连续性,避免影响购房、入学等资格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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