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9-16人气:19作者:孤者何懼
姜堰区宅基地一户使用面积标准明确执行江苏省规定,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5平方米。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家庭人口数量决定具体分配面积。3人及以下家庭宅基地面积为90平方米,4人家庭为120平方米,5人及以上家庭为135平方米。这一标准确保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,防止多占、超占现象发生。
姜堰宅基地审批流程严格,需经过村组审核、乡镇政府审批等环节。申请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,不得占用基本农田。新建房屋高度一般控制在12米以内,层数不超过3层。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确权工作全面展开,保障农民合法权益,促进农村土地有序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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