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9-16人气:27作者:山涧晴岚
营业外收入属于利得类科目,核算企业发生的日常经营活动以外的各项利得。企业收到政府补助、固定资产处置收益、债务重组收益、捐赠利得、罚款收入等均计入本科目。这些收入与企业主要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,具有偶然性和非经常性特点。本科目贷方登记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,借方登记期末转入"本年利润"的金额,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。
营业外收入作为利得类科目,其核算内容需严格区分于收入类科目。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收益、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、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、盘盈利得等均通过本科目核算。这类利得具有不可持续性,不能代表企业核心盈利能力。会计期末,本科目余额需全额转入"本年利润"科目,不影响企业营业利润的计算,仅影响利润总额和净利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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