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9-17人气:17作者:多球善感
驻藏大臣是清朝中央政府派驻西藏地区的高级官员,负责管理西藏地方事务。这一官职设立于1728年,每位大臣任期约3年,直接向皇帝负责。驻藏大臣拥有行政、军事、财政等多重权力,监督西藏地方政府运作,处理对外事务,确保西藏与中央政府的联系。历史上共有140多位驻藏大臣任职,其中和琳、松筠等人在任期间推行多项改革措施,加强了中央对西藏的有效管辖。
驻藏大臣办公地点设在拉萨,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处理日常事务。这一官职级别为正三品,与地方总督相当,享有较高社会地位。驻藏大臣每年需向皇帝呈递奏折汇报西藏情况,内容涉及宗教事务、边境安全、财政收支等多个方面。驻藏大臣制度一直延续至1911年清朝灭亡,历时183年,对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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