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9-15人气:12作者:原郁桃芽
灯具应计入"固定资产"科目。企业购买的单价较高的灯具,如大型吊灯、专业照明设备等,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,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。购买时借记"固定资产",贷记"银行存款"。这类灯具需要计提折旧,每月按一定金额计入"累计折旧"科目。小型办公场所使用的普通台灯、壁灯等,单价较低且数量多的,可直接计入"低值易耗品"科目,领用时一次性摊销计入当期费用。
灯具也可计入"在建工程"科目。企业在装修或扩建厂房时安装的灯具系统,包括线路、开关等配套设施,应作为在建工程处理。完工验收后转入"固定资产"。研发部门使用的专业实验灯具,价值较高且具有特定用途的,应单独计入"研发支出-资本化支出"科目,待项目完成后转入固定资产。生产车间使用的防爆灯具、防水灯具等特殊用途照明设备,因其专业性强,也应单独作为固定资产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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