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9-15人气:17作者:碧空云断
开发商赠送的露台通常属于公共区域,归全体业主共有。根据《物权法》规定,建筑区划内的道路、绿地、其他公共场所和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。露台作为建筑物的外部延伸部分,若未办理独立产权登记,法律上视为公共空间。开发商无权单独处置这部分区域,赠送行为无效。许多楼盘的露台设计时已计入公摊面积,业主购房时已支付相应费用,自然拥有使用权。
实际案例显示,开发商常通过"赠送露台"吸引购房者,但这种赠送存在法律风险。北京某小区业主因使用开发商"赠送"露台被邻居起诉,法院最终判决该露台为公共区域。上海也有类似案例,业主装修露台被要求恢复原状。这些案例表明,未经合法产权登记的"赠送"露台不受法律保护,业主应谨慎对待此类承诺。
注意:本站部分文字内容、图片由网友投稿,如侵权请联系删除,联系邮箱:happy56812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