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9-18人气:24作者:沫上殇
特等功制度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设立于1950年代,最初用于表彰在战斗中有卓越表现的集体或个人。这一荣誉制度在1988年《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》修订后被正式取消,取而代之的是新的奖励体系。特等功曾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多次授予,如上甘岭战役中荣立特等功的单位有10多个。这种最高军事荣誉代表了战场上的杰出贡献,其取消标志着军事奖励制度进入规范化阶段。
特等功的取消与军队现代化建设密切相关。1988年军队改革后,奖励体系更加注重科学性和系统性,特等功被调整为一级表彰。这一变化反映了军队从单一表彰向多层次奖励体系的转变。新制度下,表彰等级分为4个级别,每级细分为3等,形成了更加精细化的荣誉体系。这种调整使奖励更加贴合军队实际需求,也适应了和平时期军队建设的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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