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9-17人气:21作者:陌然忆尘
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,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。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,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,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,在以后会计期间均不得转回。这项规定是为了防止企业通过减值准备的转回来操纵利润。例如,某公司一台设备账面价值100万元,经测试可收回金额仅为60万元,计提减值准备40万元后,该设备账面价值调整为60万元,即使后期市场回升,该减值准备也不能转回。
固定资产减值转回的限制也有其合理性。长期资产的价值下降往往是永久性的,不同于短期价格波动。房地产、大型生产设备等资产一旦发生减值,恢复原值的可能性较小。数据显示,企业固定资产减值后,超过80%的案例中资产价值未能完全恢复。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了解资产的真实价值状况,不允许转回减值准备能够更准确地反映企业资产质量,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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