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9-16人气:29作者:余生一起过
七十年代农村干部主要被称为"大队干部",包括大队书记、大队长和大队会计。这些干部负责管理生产队的日常事务,组织农业生产,分配粮食和工分。大队书记负责党务工作,大队长管理行政事务,大队会计则负责记账和分配。每个大队下设若干生产队,每队有队长、会计和记分员。这些干部通过"工分制"管理社员劳动,工分多少决定粮食分配量。大队干部由村民选举产生,但实际任命权掌握在上级公社手中。
农村干部还被称为"赤脚医生"、"民办教师"和"民兵连长"。赤脚医生负责农村基本医疗,没有正式编制但掌握基础医疗技能。民办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,工资由大队统筹。民兵连长负责组织民兵训练和维护地方治安。这些干部身份多重,白天务农或做工,晚上处理公务。大队干部每月有固定补贴,但数额很少,主要依靠工分获取口粮。农村干部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产生活,地位虽不高但责任重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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